來源標題:福建應對臺風“普拉桑” 部分海域漁船撤離
今年第14號臺風“普拉桑”逐漸逼近,福建省已啟動防臺風Ⅳ級應急響應,細化安排部署防范應對工作。
福建省防汛辦要求,加強海上防風避險,位于閩東漁場、閩外漁場和釣魚島海域的海上作業(yè)漁船務必于18日20時之前全部就近進港避風或者向南撤離至閩中漁場及以南漁場生產;寧德、福州沿海養(yǎng)殖漁排上的老弱婦幼人員務必于18日18時之前全部撤離上岸。
據福建省氣象臺預報,臺風“普拉桑”17日8時中心距釣魚島東南方約1900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風力8級,預計將以每小時5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快速移動,趨向華東沿海。
受其影響,18日傍晚至19日上午,閩外漁場、閩東漁場東部及釣魚島海域有一次較大風浪過程,17日至19日,福建省部分區(qū)域有陣雨或雷陣雨,局部區(qū)域大雨。
福建省防汛辦要求,沿海各地要加強跨省異地作業(yè)漁船跟蹤督導,落實防風避險措施。海事部門要加強海上預警預控,強化現場巡航,指導督促客渡船、水上施工項目、無動力船舶等落實好防臺風措施。
當前正值天文大潮,福建省防汛辦稱,海洋漁業(yè)、水文部門要加密潮位監(jiān)測預報,及時發(fā)布預報預警信息。沿海各地要加強海堤巡查排險,做好擋潮閘、排水泵站等工程管理調度,嚴密防范天文大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