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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4日,龍陵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龍山鎮(zhèn)龍山南北路城南農(nóng)貿(mào)市場路段進行巡邏管控。細心的民警發(fā)現(xiàn)一輛停放在路邊的黑色小型汽車車標貌似有被改動過的痕跡,經(jīng)過民警詢問車主、核對機動車行駛證及通過查詢,果不其然,這輛車原本是一輛野馬牌小型汽車,段某因為看到網(wǎng)上很多小汽車都粘貼奎蛇個性標識,為了耍酷跟風,便擅自把車標更換,自認為開起來“拉風”,在朋友面前倍增面子,殊不知擅自更改車標是違法行為。在民警告知其違法行為后,段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悔過莫及,民警當即督促其動手把擅自改裝的車標拆除,立即恢復原狀,并進行了處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云南交警 @保山警方 @保山同城 @保山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