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不法分子冒用的影響,3月26日,前海開源基金特發(fā)布關于防范不法分子冒用公司名義進行非法活動的風險提示。事實上,上述情況并非個例。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3月以來,已先后有5家基金公司因被“李鬼”假冒而發(fā)布相關澄清公告。據(jù)了解,這類不法分子通常通過微信群組、App下載、抖音及直播網站等途徑開展各種形式的非法投資、直播薦股活動。有法律人士指出,不法分子仿冒公募機構的情況可能會涉及非法經營以及詐騙兩個罪名,其中,非法經營罪最高刑罰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詐騙罪最高則可判處無期徒刑。
多家公募遭“李鬼”冒充
公募“李鬼”再度出沒。3月26日,前海開源基金發(fā)布公告稱,近期發(fā)現(xiàn)有不法分子冒用前海開源基金及其工作人員的名義,通過微信/QQ群組、網絡平臺等渠道開展非法投資活動。
針對上述情況,前海開源基金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下屬分支機構以及公司工作人員從未開展、也從未與任何機構或個人合作開展、也從未授權任何機構和個人開展此等非法活動。此外,前海開源基金也在公告中注明了公司旗下的網站、公眾號、App名稱、客服電話及聯(lián)系郵箱等信息,以防投資者誤認遭騙。
除前海開源基金外,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3月以來還有富國基金、招商基金、銀華基金、中信保誠基金等多家公募發(fā)布關于防范不法分子冒用公司名義進行非法活動的提示公告。例如,富國基金就在相關公告中提到,公司及其工作人員未向公眾投資者提供任何有關證券投資咨詢、融資融券、彩票經營等服務,亦未開展非法的內部員工領投、充值返彩金等活動。
北京商報記者也在抖音平臺注意到,抖音用戶“反股市詐騙宣傳”發(fā)文表示,有假冒的富國基金QQ群以推薦朱少醒管理的基金為由頭,在抖音開薦股抖音號,私下聯(lián)系被害人加群給推薦股票以及幫忙分析股票。當被害人加入詐騙群后,被收取各種費用,受害者被騙資金從幾萬到幾百萬不等。
整體來看,相關不法分子均通過微信/QQ群組、App下載、抖音及直播網站等途徑開展各種形式的非法投資、直播薦股活動。中信保誠基金也在3月初發(fā)布的公告中提到,有投資者反映,在抖音視頻留言后,通過被致電或朋友推薦等途徑被拉進相關微信群,并獲取名為“起航”“帆帆”的App下載鏈接,被誘導加入App內群組,用戶進群后被仿冒中信保誠基金的工作人員推薦承諾高收益的慈善事業(yè)投資項目,誘導用戶進行轉賬。
無獨有偶,招商基金也在近日表示,有不法分子冒用招商基金、旗下員工及子公司招商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名義,變造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偽造擔保函,建立會員群、體驗群、交流群等,通過微核、微信、App等方式聯(lián)系并誘導投資者,使用“招商經理”“推廣獎勵”“靜態(tài)分紅”等表述誘騙投資者充值、轉賬的違法犯罪活動。而銀華基金則在近期發(fā)布的公告中也提到,有不法分子假冒公司名義提供非法網址鏈接誘騙投資者支付賬戶解凍費用,牟取非法利益。
詐騙罪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那么,上述“李鬼”仿冒公募機構的行為可能造成怎樣的違法犯罪事實?在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德怡看來,“這種山寨公募基金的行為,本質上是一種涉嫌詐騙的犯罪行為。他們所發(fā)行的產品及渠道沒有獲得合法審批,客戶交易資金甚至可能會通過復雜的資金通道被不法分子‘洗掉’”。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則進一步補充道,不法分子仿冒公募機構的情況可能會涉及非法經營以及詐騙兩個罪名。在司法實踐中,如果行為人假冒身份、非法薦股,但沒有騙取投資人資金的,一般會被認為觸犯的是《刑法》225條,以非法經營罪論處。如果行為人是以假冒身份、非法薦股為手段,目的在于騙取投資人資金的,此時觸犯的是《刑法》266條,以詐騙罪論處。“二者相比,詐騙罪的刑罰更為嚴厲。比如對于金額特別巨大的情形,非法經營罪最高刑罰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詐騙罪最高則可判處無期徒刑。”
與此同時,北京商報記者也注意到,上述被不法分子仿冒的基金公司也在相關公告中提到,保留對任何冒用公司、公司員工及旗下基金名義進行詐騙或開展其他非法活動的機構或人員采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在網絡發(fā)達的當下,個人投資者應當如何有效防范不法分子詐騙?“投資者應該去找經過合法審批的機構,通過合法渠道購買相關產品,切勿相信網絡上不靠譜的夸大宣傳,避免掉入網絡陷阱”,王德怡建議道。
前海開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也建議投資者要認真甄別,通過正規(guī)渠道申購基金。同時,基金公司方面,也要加強投資者教育,可以通過各種宣傳方式宣傳防詐騙的知識,遇到仿冒行為也要及時進行公告澄清,以防更多投資者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