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0歲的大二女生楊帆(化名)因舉辦學校社團活動資金短缺,在同學介紹下認識了一名從事“校園貸”的中間人,她簽下合約,借了3000元,約定7天到期還款5000元。
到了借款日期,楊帆還不上錢,被要求向另一家借貸公司借錢還賬,“說多少數(shù)額我就得寫多少”。在接下來的幾個月,楊帆深深陷入了“套路貸”中,先后被轉(zhuǎn)借近十家借貸公司。
最后,在一位貸款人的威逼利誘下,楊帆在娛樂場所上班,成為了“坐臺女”,收入全部還貸。半年后,她還款18萬余元,才告知家人報警。
哈爾濱警方介紹,這是一個專門針對在校學生利用“套路貸”等手段實施犯罪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受害人達400余人,涉案金額400余萬元。目前,1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詐騙、非法拘禁犯罪被呼蘭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借七日三千變五千
楊帆說,她本是哈市一所大學某社團的學生干部。2017年3月,社團要舉辦一個集體活動,由于時間緊迫,當發(fā)現(xiàn)資金短缺時已經(jīng)來不及通過拉贊助來補貼。她十分心急,但又不想向已經(jīng)給過生活費的家人開口,楊帆選擇向身邊的同學借錢,對方表示“沒錢”,但可以幫她找地方借到。
在同學的介紹下,楊帆聯(lián)系上了一名從事“校園貸”的中間人,對方稱,其所能提供的貸款無抵押、無前期,到公司簽個合同,錢現(xiàn)場就能拿走。“我之前關注過校園貸,還有點猶豫。”楊帆說,那位中間人見狀,便約她與貸款人肖英(化名)面談。
第二天上午10點,楊帆按約定來到了位于哈爾濱市南崗區(qū)東大直街某高層內(nèi)的一家投資公司,這間只有50多平方米、幾張桌的辦公室,讓她對公司的第一印象就是“不太正規(guī)”。
涉事的一家貸款公司。警方供圖
在這里她見到了肖英。交流中,肖英對她十分熱情,并保證貸款不會出事。“我們是正經(jīng)生意人,不會瞎要錢。”見楊帆仍心存顧慮,肖英便拿出了一些借條,稱這些借款人都是在校的大學生。楊帆回憶,肖英拿出的每張借條都有借款人的簽名和手印,有一張金額甚至達到了6萬元。
這時,楊帆覺得對方“可靠”,便告知肖英自己想借3000元。肖英隨即稱,用手機操作可幾分鐘到賬,七天內(nèi)要還款5000元,多出的2000元是利息、服務費和手續(xù)費。
“我以為社團可以在一周之內(nèi)找到贊助,還上5000元應該不是問題。”楊帆說。
換債主加收“時長費”
還款日很快到了。一大早,還是沒有拉到贊助的楊帆接到了肖英的催款電話,說明情況后,肖英讓楊帆去一趟辦公室,稱“咱們再商量一下”。
楊帆到了之后,一直好言好語的肖英馬上變了態(tài)度。“你要不還錢,我們就鬧到你的學校,或者告訴你家里,讓你親戚朋友都知道。”說罷,楊帆的人身便被限制,手機被沒收。
直到當日晚上8點多,辦公室走進一個20多歲的陌生男子,肖英介紹稱,這人是另一家貸款公司的“張哥”,要求楊帆從他那貸款將眼下的欠款還清,將“張哥”換作是楊帆的新債主。
楊帆回憶,自己被對方蠻橫的態(tài)度嚇壞,“他們指哪兒我寫哪兒,說多少我寫多少。除了本金還要給時長費。”楊帆本來只需要還款5000元,但在對方的逼迫下,她簽了另一份1.5萬元的貸款合同。
陪酒女收入全部用來還貸
據(jù)黑龍江廣播電視臺《新聞夜航》報道,兩個月以后,楊帆還不上貸款,央求“張哥”,能不能寬限幾天。“張哥”找到楊帆,開車直接將她帶到了哈爾濱市呼蘭區(qū)學院路附近的一個居民小區(qū)里,交給一個叫張旭的人。這是楊帆見到的第三家貸款公司。
張旭見人到了之后,拿出一張紙,讓張帆在貸款金額那一欄,填上“4萬元”。
“我說為什么這么多啊?能不簽嗎?然后他就說不行。我想走,他沒讓我再從那個屋子里出來,還打了我兩個嘴巴。”楊帆害怕,還是硬著頭皮簽了。
2017年6月份,張旭提前打電話催款,隨后又領著楊帆去了一個叫小翠的貸款公司,這是第四家貸款公司。在借了一萬塊錢后,楊帆發(fā)現(xiàn),手機上剛提示錢款到賬,就立馬被張旭轉(zhuǎn)走。
第五份貸款是在同一天辦的。在接下來的幾個月,楊帆深深陷入了“套路貸”中,先后被轉(zhuǎn)借近十家借貸公司,需要還款的數(shù)額激增。
眼見著雪球越滾越大,在一貸款人的威逼利誘下,楊帆開始每晚在娛樂場所上班,當天的收入所得全部用來還貸。“讓陪客人唱歌喝酒,每天是600塊錢。100元給介紹人,剩下的500塊錢還貸款。”
從2017年7月到12月,這樣的日子持續(xù)了半年,楊帆已陸續(xù)還款達18萬余元。直到被家人察覺,她才將事情說出來,家人隨后報案。
同年12月,哈爾濱警方在當?shù)貎杉屹J款公司的3處辦公地點將涉案犯罪嫌疑人高某、孫某、楊某、王某某等19名團伙成員抓獲,搗毀窩點3處,扣押車輛3臺,凍結涉案資金70余萬元,打掉了以高某、孫某為首的專門針對在校學生利用“套路貸”等手段實施犯罪的惡勢力犯罪團伙。
經(jīng)查,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上述團伙經(jīng)營的一家投資公司和一家汽車租賃公司專門針對在校大學生,利用“套路貸”等手段實施犯罪活動,受害人達400余人,涉案金額400余萬元,涉及全省大專院校達70余所。目前,高某、孫某、叢某、王某某等1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詐騙、非法拘禁犯罪于2018年2月2日被呼蘭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