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來臨,為進一步減少意外溺水事故發(fā)生,近日,遂寧公安民警深入學校、村組開展防溺水宣傳活動,并加強危險水域巡視力度,從源頭上化解學生溺水的風險。
宣傳進校園
警校共育守護學生安全
(資料圖)
6月12日,遂寧市公安局經開區(qū)分局新橋派出所民警來到新橋小學,為該校六年級學生帶來一堂防溺水知識宣傳課。民警通過app卡通形象宣傳片,向同學們介紹了防溺水知識。課堂上,民警與學生互動,通過提問的方式,讓同學們積極參與到防溺水知識宣傳中來。
據新橋小學校相關負責人介紹,新橋鎮(zhèn)附近有不少水塘和河流,為讓學生提高防范意識,每年暑期來臨前,學校老師都會邀請民警到學校宣傳安全知識,與民警攜手守護學生安全。
近年來,遂寧公安民警深入學校、社區(qū),多次開展安全教育課堂講座,將安全教育知識帶進學校,帶到群眾身邊,讓越來越多的百姓了解安全知識,讓安全教育知識深入人心。
設立警示標識
謹防溺水事故發(fā)生
暑期期間,學生私自下河游泳事件時有發(fā)生。近年來,遂寧各轄區(qū)派出所聯(lián)合各社區(qū)、村組對全市的危險水域進行了排查,在危險水域設立了多個警示標識,每年暑期期間,民警還加強對各條河流和危險水域的巡視和監(jiān)察,以防止溺水事件的發(fā)生。
“通過警校共育讓防溺水知識深入人心,共同營造防溺水氛圍,防止發(fā)生溺水事故。”遂寧市公安局經開區(qū)分局新橋派出所民警范泳志說。
此外,民警還告誡學生,如遇溺水事件發(fā)生,不要私自下河營救,要大聲向周圍的成年人進行求救,同時撥打110、120和119進行救援。
相關鏈接牢記防溺水措施”六不準”
不準私自下水游泳
不準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
不準在無家長或老師帶隊的情況下游泳
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準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游泳
不準不會水性擅自下水施救
(全媒體記者 鄧雪蓮 蔣制濤 實習記者 唐嵐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