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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熱消息:男子醉駕面臨受審 為立功自導“救人大戲”

揚子晚報 | 2022-08-28 15:41:34

一名男子因醉酒駕駛被查,在取保候審期間,他導演了一場“勇救落水者”的大戲,看似嚴絲合縫的故事情節(jié)卻指向了諸多疑點,近乎完美的救人情節(jié),背后也許另有隱情。經過檢察機關的調查,該男子的假立功行為很快浮出水面。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賄買他人上演“見義勇為”謀求立功

被告人印某是一名潛水教練,2019年11月,印某飲酒后駕駛摩托車在某路口摔倒,被周圍群眾發(fā)現(xiàn)并報警。經查,印某構成醉駕。在取保候審階段,為爭取緩刑,印某與潘某預謀,賄買宗某上演了一出“勇救落水者”的戲碼——由宗某假裝在南京某公園河邊垂釣不慎落水,印某“恰巧”在附近縱身一躍,下水救人,隨后“路人”潘某向公安機關報警,“被救者”宗某來到派出所做筆錄,向印某送來錦旗和感謝信,還在派出所內與印某留下了合照。

經過“報警”“送錦旗”“送感謝信”等一系列操作,印某“如愿”拿著錦旗、合照及感謝信等材料來到南京鼓樓法院,以其有見義勇為行為構成立功、需要查證為由,申請法院將原定于當天開庭的庭審延期,法院依法將案件退回檢察院核實證據(jù)、補充偵查。

情節(jié)過于完美引起懷疑

在補充偵查階段,檢察機關發(fā)現(xiàn)整個“救人”事件完美得近乎不可思議:不管是落水者的證言還是報警人的證言,所有證據(jù)齊全完備,每個環(huán)節(jié)銜接到位。為了弄清事情原委,偵查人員實地走訪事發(fā)地點,調取事發(fā)地監(jiān)控錄像,詳細詢問當天“救人”的相關信息,終于讓犯罪嫌疑人露出了馬腳。

經查,事發(fā)地監(jiān)控視頻顯示宗某落水前鞋襪已脫,且落水后衣物浸濕狀態(tài)與印某、宗某二人陳述有明顯不符;“救人”后印某、潘某、宗某曾刪除相互間通話記錄,而真實通話記錄則顯示事發(fā)前后三人頻繁聯(lián)系。在確鑿的證據(jù)面前,印某等人這才坦白——此次“救人”事件系事先安排人為制造,為的是申請立功,減輕刑罰。2020年12月,印某因涉嫌妨害作證罪被立案偵查,后被檢察機關追加起訴。

破壞了刑事訴訟活動被追加起訴

法院認為,被告人印某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后印某以賄買等方式指使他人作偽證,其行為已構成妨害作證罪,依法應兩罪并罰。對印某妨害作證行為請求從輕處理辯護意見的評判,法院認為,印某等人按事先預謀并實施的“落水”“救人”“報警”“送錦旗”的犯罪預備,以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向司法機關作出虛假供述或陳述、提交虛假證明材料的犯罪行為,導致該案此后的大部分訴訟活動都圍繞其“見義勇為”的事實進行調查,造假犯罪事實的立案偵查、追加起訴,導致危險駕駛罪的訴訟程序延期、中斷、延長達半年之久,并由速裁程序轉為普通程序審理,對刑事訴訟活動產生了實質的干擾和破壞。從其參與預謀等預備活動、向司法機關作虛假供述、偽造通話記錄等行為的整個犯罪過程來看,具有一定的主觀惡性,因此就此情節(jié)不予從輕處罰。

法院判決被告人印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罰金人民幣六千元;犯妨害作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合并執(zhí)行有期徒刑七個月,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任國勇

通訊員 余敏 高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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